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组织济南市2021年社会民生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民生工作重点任务和群众关心的社会民生领域重点、热点、难点问题,通过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使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支持对象为有较高创新水平、较好经营业绩、较强组织实施能力的企事业单位(不含各级医疗机构)。围绕医疗康养、生态环境、公共安全与公共服务四大领域,每个领域支持2—4个方向。
(一)医疗康养领域:重大传染病预警与控制技术研究与应用;高端医疗器械;生物医用材料;智慧健康及大数据。
(二)生态环境领域:土壤污染防治技术;资源综合化利用;生态环境监测及生态修复。
(三)公共安全领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及公共消防安全;自然灾害预警及应急救援。
(四)公共服务领域:智慧交通;新型充电设施及装备。
二、申报时间
由于申报系统需要进行升级调整,请项目申报单位按照通知附件中的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模板先行准备申报材料,9月18日待系统正式开放后,再按照系统要求完成项目在线申报。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网上申报截止至10月7日24:00,主管部门审核截止至10月9日17:00,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请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合理安排时间,及时联系区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避免临近系统关闭时集中上传或审核,由于上传或审核时间问题造成的后果由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自行负责。
三、资金支持
立项实施期满验收通过后给予后补助。按照最高不超过项目验收时第三方审计确定的实际研发投入的50%、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具体资金支持根据当年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情况确定。
四、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登录济南市科技云平台进行申报。
申报地址:
http://119.164.252.194/prg/,或者通过济南市科技局官网点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与管理平台”进入。未注册申报过项目的,可查看登录页面的浮动窗口有详细的操作说明,或者咨询技术支持。申报系统注册成功后,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便随时进入系统查看项目申报及合同签订、项目管理等情况。
五、申报要求
(一)单纯进行基础研究,没有示范及转化应用的项目不得申报。每个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只能牵头或参与申报一项项目。
(二)区分示范工程和平台建设两类,申报单位长期从事本领域研发推广工作,取得了具备转化条件的重要民生科技成果、可以技术转让购买并能够惠及较多数量的民众;已建立产学研密切合作的协同创新机制,能够调动相关资源开展工作,具有良好的项目实施条件,能够保障项目完成与成果推广普及。具有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各项保障措施真实可靠到位。优先支持较快见效的项目,项目实施期一般为3年(2021-2024年),项目结束时间一般为2024年9月30日左右。
(三)项目按承担单位的行政区域隶属关系和行政隶属关系逐级申报。项目主管部门应该严格审查,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退回申报材料、取消申报资格:
1.项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2.项目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重点申报领域及方向的;
3.项目无实际应用示范的;
4.项目承担单位申报资料涉嫌造假、涉嫌套取财政资金的;
5.同一项目或项目类似、无实际性突破,已经立项支持过的;
6.被列入科研失信名单的;
7.其它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情况。
六、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表(按照格式要求在线填写)。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不体现申报单位、课题组人员等有关信息,上传附件)。
(三)经费预算(按照模板填写打印盖章后扫描上传附件)。
(四)上两年度财务报表。企业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册时间不满一年企业提供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月度财务报表);事业单位提供部门决算报表中资产负债简表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信用承诺书(按照模板填写打印盖章后扫描上传附件)。
(六)其他。能证明企业资质及与项目有关的其他附件材料,由申报单位自行选择提供。
有关附件扫描上传,单页文件扫描成图片、多页文件扫描成独立pdf文件。网上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相关材料模板可在济南市科技局计划申报与管理系统“管理办法及文件”中下载。
七、其他
(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实现“一网通办”等工作的精神及要求,市科技局科技计划申报与管理系统已于2018年完成在全市“一网通办”工作系统中的对接整合工作,用户系统已经全部整合至山东省政务统一门户网站。在申报过程中,请参照济南市科技局2018年9月27日发布的《关于在全市“一网通办”工作系统进行注册、登录等相关工作的操作说明》组织。网址:
http://jnsti.jinan.gov.cnhttp://jnsti.jinan.gov.cn/art/2018/9/27/art_13061_2590578.html
(二)请各项目申报单位、区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单位自行承担。申报单位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市科技局将按照《济南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济科发〔2020〕58号)的相关规定取消其申报资格并纳入失信行为记录。
八、联系方式:
科技处 80958035
符合要求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9月17日前与科技处联系。电话80958035